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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藏将加快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

时间:2018-02-10

本网讯(记者 汪庆)近日,自治区民政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区民政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将着力加强兜底保障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今年将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据自治区民政局局长嘎玛泽登介绍,2017年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效果显著,各市(地)普遍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领导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改、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月和3311元/年,增幅分别为9%和30%。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4940元/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全年救助13万人次。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全年救助19410人次。并且还举办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和‘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班’。”

“2018年将加强低保标准调整统筹力度,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在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统筹纳入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生态保护等扶贫政策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在全区推开‘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面向生活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机制,精准施救、主动作为。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坚决遏制因病致贫返贫情况的发生。”嘎玛泽登说。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2017年我区全年共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823.66万元,惠及117490名残疾人;及时足额兑现寿星老年人健康补贴1794余万元,惠及42907位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1617.84万元,惠及26964名老年人。

据了解,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将加快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逐步破除制约养老服务业市场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全区养老机构中探索公建民营、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在标准化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类西藏地方标准,促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建立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办法,打造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机制有效、服务规范的示范区,并盘活农村敬老院资产,拓展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探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增长机制;推进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高儿童福利和收养水平,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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