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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2-10

本网拉萨2月9日讯(记者 巴典曲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阿里地区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主任科员胡延超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6月,胡延超在拉萨驾驶公车与朋友到天海商业中心吃饭,将公车停在拉萨市天海商业中心停车场。2017年8月,胡延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都市卡若区第二初级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3月,卡若区第二初级中学报经该校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土登尼玛、校长闫志明同意后,按照120-150元/天的标准向寒假留校值班、加班人员发放补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42780元。2017年5月,土登尼玛、闫志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拉萨市城关区两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7年3月,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马晓欣(群众,事业编制)同意,该中心18名工作人员以欢送同事为由聚餐,产生相关费用3417元,违规使用公款报销。2017年11月,马晓欣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既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又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既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又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和劲道,向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开刀,持续加压发力,抓常抓细抓长。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严厉整治,以“一刻都不能松、半步都不能退”的毅力和韧劲,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的新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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