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灾后重建的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吉普村。 记者 李梅英 摄
图为珠穆朗玛景区内观景台上竖立的“保护生态文明 共创绿色家园”宣传牌。记者 李梅英 摄
图为远处屹立的珠穆朗玛峰,洁白而又神圣。记者 李梅英 摄
近年来,拉萨、日喀则两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族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治藏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认真贯彻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相关政策,取得了生态与发展“双赢”的显著成效。
“强”组织 强化顶层设计
拉萨、日喀则两市均成立了由市里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落实,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配合、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逐年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和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为统筹协调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两市从党委、政府层面上,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制定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生态补偿奖补种类按领域分别制定了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尝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
同时,两市还将环保生态事业发展、环保生态项目纳入各自的年度财政预算,多方整合资金,为绿色发展助力。记者了解到,拉萨市2013至2016年期间累计投入环保资金121.58亿元,除其中国家投入98.56亿元外,本级财政投入21.43亿元,并整合援藏投入1.59亿元,用于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垃圾填埋场建设、水厂建设、河道治理等等项目建设,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都提供较好的借鉴经验。
“重”落实 措施给力到位
2011年,我区为减轻草原生态压力,使草场植被得以自然恢复,减缓草原退化趋势,通过采取减畜、禁牧、开展草原生态监测等措施,开启了草原休养生息的新时代。2017年,拉萨市累计兑现各类草补资金共计5.3亿余元,日喀则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到位并已拨付4.4亿元,到位及拨付率均为100%。
两市在探索耕地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方面,建立了市、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对实施土地整治获得新增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目前,日喀则市实际到位并已拨付退耕还林还草补助1029.51万元。
同时,两市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全面完成了各年度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拉萨市2013至2016年共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5717.27万元,2017年管护资金3821万元,12月底已全部兑现。而日喀则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际到位并已拨付1.5亿元,到位及拨付率均为100%。
此外,两市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在水生态补偿工作方面、矿山地质环境生态补偿工作方面,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面均做出了积极尝试,力争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其他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机制。
“赢”民心 实现生态发展与改善民生“双赢”
近年来,拉萨、日喀则两市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落实,既有效保护了西藏的生态环境,两市的农牧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也得到转变,实现了生态发展与民生改善“双赢”,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融合,还对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6年起,两市均印发《“十三五”时期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与《脱贫攻坚生态补偿脱贫工作考核办法》,将生态补偿与脱贫工作相结合。据了解,拉萨市2016至2017年累计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精准扶贫生态补偿岗位资金1.95亿余元。日喀则市下达2017年生态补偿岗位补助资金5.48亿元。使两市农牧民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实实在在的恩惠,也更加坚定保护这方净土的决心和信心。
日喀则定日县岗嘎镇村民巴桑说:“在自家的草场上养牛放羊,还能拿到补贴钱,党和政府真是‘哑咕嘟’。”并表示,会更加爱护家门口这片赖以生存的草原与冰川。“现在,在政府大力推行生态补偿工作的背景下,这些是我们农牧民名副其实的金山银山。”他指着远处的草场、山头,感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