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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时间:2018-02-28

林芝市境内自然风光。(资料图片)记者 次旺 摄

本网拉萨2月27日讯(记者 王菲)“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铿锵话语,时时刻刻在全区各族人民心中回荡。2017年,西藏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为抓手,以建设美丽西藏为目标,以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为手段,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基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与辐射环境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截至2017年9月,全区纳入监测的河流、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等主要江河水系干流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羊卓雍错、纳木错等重点湖泊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地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4.7%。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优良。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截至2017年9月30日,除色尼区外,拉萨市区、桑珠孜区、卡若区、巴宜区、乃东区和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分别达到98.5%、99.6%、100%、99.6%、94.9%、95.2%,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色尼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4%。

声环境质量总体平稳。西藏七市地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活娱乐噪声仍占主导地位,声环境质量总体平稳。

固体废物管理规范。2017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25.66万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量为1275.6吨,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4.1%。

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所有在用射线装置和放射源均处于安全监管状态,所有废旧放射源安全收存,水体、土壤、气溶胶样品放射性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公共电磁辐射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些漂亮的成绩单,是西藏环保部门切实把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的成果。”业内人士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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