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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公示结束 西藏共有51个县(区)通过认定

时间:2018-03-01

本次通过认定的15个县(区)中拉萨市有两个,分别是达孜区、当雄县;日喀则市有3个,分别是江孜县、谢通门县、定结县;昌都市两个,分别是八宿县、芒康县;林芝市两个,分别是察隅县、朗县;山南市3个,分别是措美县、错那县、浪卡子县;那曲地区两个,分别是申扎县、巴青县;阿里地区1个,为日土县。加上往年被认定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目前我区共有51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各地评估上报的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情况,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对全国560个县(市、区)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督导认定检查,并进行公示,目前公示期已结束。我区共有15个县(区)通过认定。加上往年被认定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目前我区共有51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本次通过认定的15个县(区)中拉萨市有两个,分别是达孜区、当雄县;日喀则市有3个,分别是江孜县、谢通门县、定结县;昌都市两个,分别是八宿县、芒康县;林芝市两个,分别是察隅县、朗县;山南市3个,分别是措美县、错那县、浪卡子县;那曲地区两个,分别是申扎县、巴青县;阿里地区1个,为日土县。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都进一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012年1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并与各市(地)行署(政府)签下“军令状”,到2020年,全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由此,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我区全面拉开帷幕。通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区把更多优质教育资源送到边远、艰苦、高寒地区,把“有学上”变为“上好学”,把普及变为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一系列惠民的教育政策为每一个孩子平等接受教育、成长成才,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据统计,近年来,我区教育财政投入年均增长22.9%,在全国率先实施15年免费教育政策,双语教育实现全学段覆盖和普及,农牧民子女高考录取率达75.4%,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同时,我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成果持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1.42%,小学净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16%、96.59%,各族群众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的意愿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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