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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自治区工商局受理投诉20件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620元

时间:2018-03-01

2018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自治区工商局从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高度,以确保“两节”期间市场繁荣稳定和“冬游西藏”旅游活动和谐有序为目标,认真履行消费维权职能,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畅通12315投诉渠道,在维护节日期间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特别是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投诉、举报、咨询 “两节”期间共受理102件

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两节”期间,即2月15日至2月24日,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102件,同比下降28.17%,其中投诉20件,占总量的19.5%;举报6件,占总量的5.5%,咨询76件,占总量的75%,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20元。

在受理投诉方面,“两节”期间,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20件,同比下降40%,其中商品消费投诉11件,占投诉总量的55%;服务消费投诉9件,占投诉总量的45%。截至目前,已处理完成8件。

在20件消费投诉中,商品消费投诉11件,同比下降15%,主要集中于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纠纷。其中,首饰及工艺品投诉居首位,共4件,占36.3%;服装鞋类3件,占27.27%;通讯器材2件,占18.18%;其他依次分别是家电1件,占9.09%,汽车1件,占9.09%。

“另外9件是服务类投诉,同比下降47%,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出现瑕疵,商品未按‘三包’规定处理。其中,住宿服务类4件,占44.44%,修理服务2件,占22.22%,其他服务(客车票订退)1件,占11.11%,娱乐服务1件,占11.11%,通讯服务1件,占11.11%。”该负责人说。

消费者观念大有改观

理性消费逐渐成为共识

而在受理举报方面,“两节”期间,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举报6件,已经办结4件,正在办理2件,同比下降14.29%。主要涉及“两节”期间餐饮、住宿、蛋糕店等服务行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家服务态度恶劣等方面。

在受理咨询方面,“两节”期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76件,咨询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冬游西藏活动优惠政策方面,二是服务行业(理发店、休闲娱乐)节日期间价格涨幅较大,出租车拒载等方面。

经过综合分析,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两节”期间,随着“冬游西藏·共享地球第三极”活动的开展,我区旅游接待量大增,旅游投诉成为“两节”期间的热点,受理旅游投诉、咨询共计12件,根据投诉咨询性质,转办至区旅发委5件,转办至政府热线1件,工商部门受理6件,已办结投诉4件。

“主要涉及投诉热点问题为个别A级景点未执行优惠政策,仍向游客收取门票;游客在网上预订的客房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游客购买贵重饰品有褪色问题。”该负责人说,“总体来看,今年‘两节’期间,消费者消费观念大有改观,理性消费逐渐成为共识,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自治区工商局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各类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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