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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 拉萨交警严查不系安全带行为

时间:2018-03-02

为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规则意识和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不系安全带造成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拉林高等级公路检查站举行了“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执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从3月20日起,拉萨交警将严查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在“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执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平措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管,确保驾校在引导和培养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教育行动,加大驾驶人、乘坐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加大科技投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取证力度。不断提升摄像、照相等装备的利用效率,采取固定式摄录或移动手持摄录的形式,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依据进行处罚。

平措强调,通过大范围、连续性的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重大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要集中曝光一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而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让群众真正领悟到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增强守法意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在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自觉使用安全带。

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将被处罚

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琼达介绍,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拉萨交管系统从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执法教育活动。3月1日起至3月20日期间,拉萨市将全面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执法教育宣传普及;从3月20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管、严查、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之规定,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上高速将面临扣两分罚款200元或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在城区道路行驶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

安全带是驾乘人员的“生命保护线”,是生命的“保护神”。但很多驾乘人员由于主观意识淡薄、对安全带的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误认为安全气囊可以替代安全带的作用,最终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养成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在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自觉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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