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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落实省级领导挂帅督办责任 力推生态环境问题彻底整改

时间:2018-03-02

西藏日报社发 陈振东 制作

本网拉萨3月1日讯(记者 孙开远)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西藏自治区情况反馈会在拉萨召开后不久,对于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西藏落实了省级领导挂帅督办责任。自治区主要领导带头挂帅整改督办,其他相关问题都逐一明确了省级领导干部整改督办总负责人。

在具体操作上,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严格落实个体推进责任,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工作都有部门专抓、有人员专管,做到整改任务不完成不放过、交办清单不销号不放过、责任问题不追究不放过,确保通过重大问题整改、重大责任追究,带动整体整改成效,提升环境保护水平。西藏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从严从实,周密研究制订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对症下药、分类施治。

针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矿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聚焦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制定区域性综合整治方案,强化环境和违法行为惩处,着力推动绿色矿区建设。

针对那曲地区建筑扬尘污染导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问题,突出规范施工作业,强化施工监管,同时对文件造假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针对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延续采矿权问题,着力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整治各类违规行为,逐步建立保护区内探矿权、采矿权限期退出机制。

针对那曲地区公路建设过程中环境违法问题,及时纠正违规决策,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让应尽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到位。

针对拉萨市污水直排问题,在加快补齐短板和加大对违规排污问题的惩处两个方面同时发力,切实保护好母亲河。

针对部分地区以虚假文件应付环保督察问题,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引导其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严查造假行为,有力制止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针对林芝市八及曲流域违规占用林地开发问题,坚定坚决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西藏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这7个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并依法依规提出追责处理意见,经报请省级整改督办总负责人审核,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意后,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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