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雪芳)3月15日,平安拉萨发布了一条关于“堆龙、墨竹工卡的司机朋友们今后可以到这些地方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消息后,在各大朋友圈得到了大量转发。经过记者向拉萨市公安局核实,这条消息是真的。堆龙德庆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于3月12日全面实行罚缴分离, 司机朋友们可以到堆龙德庆区邮政局内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墨竹工卡县公安局于今年3月开始联合邮政部门,策划推出“警邮合作便民服务”,墨竹工卡县的司机朋友们可以到当地邮政银行窗口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不过,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交通违法驾驶人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后,应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和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