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39号)精神,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工作,尽快兑现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现将申报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补贴范围
在驻藏央企、中央驻藏分支机构及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吸纳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包括培训补贴、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报起止时间
第一批申报起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4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我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的相关企业根据文件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流程按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说明:申报材料中的第5项社保缴费证明,企业暂不用提供,只填附件3的企业缴费数据,由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协调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办理)。
四、申报部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拉萨市八一路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8室
联系电话:6867389 6845857
633987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