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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逾期不报送企业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时间:2018-03-22

日前,记者从拉萨市工商局获悉,2017年度年报已于今年1月1日启动,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于今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个体工商户既可以通过网站报送,也可以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索取纸质报告,填好后交工商部门。“进入3月下旬,年报申报的时间已经过半,未申报年报的企业得抓紧时间了!”拉萨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工作人员提醒市场主体。

年报是企业法定义务 可规避和减少交易风险

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年报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

同时,实施年报公示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把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信息公之于众,让自己的信用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广大的消费者、银行、债权人和交易伙伴在与市场主体做交易之前,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规避和减少交易风险。

6月30日前 市场主体需报送企业年报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拉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报告。

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报送2017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http://xz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自行填报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报送,也可以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索取纸质报告,填好后交工商部门。

年报信息抽查 已有2134户列如异常名录

公示年度报告是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市场主体应当按期公示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工商部门将定期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逾期不报送或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准确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连续三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拉萨市工商局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年报公示,企业年报率逐年攀升,2016年度达到92.6%。同时,将未年报的1339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3084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数据显示,自2014年7月以来,全市因未履行年报义务列入异常名录2134户,其中企业21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标记为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3460户。(记者 赵越 实习记者 次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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