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人事档案接收、落户挂靠高峰期。为推进我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前,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查询和转递等工作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发出公告,开始办理今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免费托管工作。记者 韩海兰
人事档案可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人事档案会跟随人的整个职业生涯。人事档案记载着一个人成长的轨迹,记载着身份、党团组织关系、学历、经历、职称、政审情况以及人才能力、性格、工作作风、思想政治表现等许多情况,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都需要档案“说话”,它的作用仍不可被取代,如果没有档案,单位和个人的权益都无法得以保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遗弃档案”、“人档分离”等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人事档案在一些人眼中作用弱化了,但这并不代表着档案能够随意丢弃置之不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人事档案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人事档案可以为其提供依据。“通过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在录用该员工之前,可以清楚了解员工过去的工作轨迹,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的密封完整性,被拆封过的人事档案我们不会接收,这是对用人单位负责,也是对求职者负责。”该负责人说,“对于个人而言,由于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它可以起到很好的凭证作用。”
人事档案严禁私人保管
根据国家规定,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可以统一保管本单位员工档案,也可委托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得擅自管理员工档案,可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严禁私人保管或放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那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该如何管理?
据悉,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中央企业、自治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及离职人员人事档案以及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人事档案托管工作。符合托管范围,且有人事档案托管需求的单位,办理单位派专人(人力资源部、政工人事处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表》,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到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也可通过机要关系,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转至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首次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时,办理单位需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开具的《无档案管理权限证明》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表》到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第二次办理时,就可通过人事部门人员移交和机要关系邮递两种途径办理了。”该负责人说。
那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托管呢?该负责人说,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携带密封完整的学籍档案,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或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在核实信息一致的前提下,从档案所在单位直接调入。
记者了解到,我区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工作全面开始于2017年3月,目前托管的人事档案有127份。“人事档案与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关系密切,它在保存过程中对于环境的要求比较高,要做到‘六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虫、 防尘、 防光,简单来说就是恒温恒湿的环境,还需要先进的灭火设备做保障。”该负责人说,“我们建了标准化档案储存室,人事档案一定要‘交公’,不要自行保管,更不要随意拆封。”。
档案管理负责人介绍,今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计划完成9000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托管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中。
详询: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
电话:0891-659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