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3月22日讯(记者 王雨霏 崔艳 见习记者 次仁片多)受区党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委托,22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雪光、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出席。
会议研究了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稿)。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拟于3月底在拉萨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传达学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要精神;审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西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等5部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那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那曲市色尼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审议任免案;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等。会议要求,涉及议题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上会议题的质量,常委会办公厅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参会率。
会议还就学习新修改的宪法、落实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继续做好当前维稳工作等提出要求:人大机关党组、各专工委、办公厅各处室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作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改的宪法精神实质,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完成;要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按照自治区维稳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坚持不懈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人大机关安全平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