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3月25日讯(记者 毛娜)为提升西藏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我区于2017年开始在内地重点城市设立常设性的“西藏特色文化产业贸易窗口平台”。截至目前,已经设立运营上海、深圳“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运营情况良好。同时,“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尼泊尔加德满都”,计划今年上半年正式挂牌运营。
“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的设立运营将作为联动区内区外两个市场、拓宽我区文化企业营销渠道、扩大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西藏篇章的重要平台。在文化部的支持下,依托部省合作计划,我区文化部门还考察了在尼日利亚、中国台湾以及厦门、天津、北京、成都等地设立窗口事宜。
据悉,在2017年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将“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的设立运营作为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岗青表示,设立“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发展我区特色文化产业系列部署安排的具体举措。
目前,我区正在探索和实施由自治区文化厅直接牵头运营重点发达地区城市的窗口、指导各市地通过援藏省市设立对口地区城市的窗口,依托文化部海外文化中心启动窗口设立的全球计划的三条模式,力争到2020年底,设立运营30家窗口。同时,为了建设和发挥好“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作用,继续做好西藏特色文化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品牌认证发布机制等相关基础工作。
岗青还表示,“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的设立运营,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区本地文化市场狭小的问题,拓宽西藏特色文化产品的宣传营销渠道,提升西藏特色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