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4月9日电(记者 周婷婷)2017年以来,昌都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扣重点工作落实,取得了新成效。
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实施困难群众县乡二级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实现信息化管理。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15亿元,惠及对象9.1万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434.46万元,救助对象5136人;实施医疗救助2.2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380.01万元;临时救助1.07万户,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73.44万。
社会福利事业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建立昌都市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完成1739名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双集中”工作持续向好,全市五保供养对象4807名,有意愿集中供养3262名,分散供养1545名,集中收养孤儿1689名,有意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所有孤儿集中收养率均达到100%。实施救助管理机构专项排查,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718人次、劝返1532人次,落实救助资金19万余元。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采购2075.15万元救灾物资43种,已运往各县(区)多灾易灾偏远乡镇进行代储。及时下拨洪涝灾害资金1793.42万元用于江达县应对“7·08”洪涝灾害,落实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防灾减灾宣传经费20.75万元。实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3502户、总计投入资金33160.26万元,竣工率100%。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成效明显。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第九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丁青县撤县设市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待常务会研究后报国务院审批。完成藏青线(昌都——玉树段)第三轮联检工作,与玉树市民政局签订了《平安边界协议书》,边界地区局势总体稳定。全市现有社会组织10家,已有7家建立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70%,174名党员全部录入党员统计系统。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制订完善《昌都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考核指标49个。丁青县、江达县、类乌齐县、八宿县、贡觉县被评选为“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市民政局、市农行被评选为“西藏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廖英、门娜两位同志被评选为“西藏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开展1978年至2016年昌都籍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自查、数据统计工作,共有4768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960人。完成2017年征兵任务,为部队输送兵源155人。深入开展“三大节日”“建军节”期间“双拥”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518.319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