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3年,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公安部就相继公布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明确要求。4年来,我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究竟如何?在具体改革中遭遇了哪些困难?下一步的改革思路是什么?日前,就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阿桑。
阿桑介绍,我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
综合素质仍需加强。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工作所需要的经济、法律、管理、信息应用等知识越来越多,对民警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统筹协调仍需加强。行政审批改革越深入,需要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就越多,由于主动沟通、统筹协调做的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落实仍需加强。重审批轻监管、以审批代监管的观念仍未根本转变,主动监管意识不强;部分工作推进不平衡,基层承接下放事项能力不足,对有些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科技应用仍需加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有待深入拓展,公安机关与其他部门间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仍有较大不足,公安外部信息数据获取难、共享难问题仍然突出。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上、组织领导上和目标上狠下功夫,攻坚克难,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区公安机关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记“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聚焦改革重点、难点,紧紧围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积极作为,知难而进,始终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放”上做文章、在管理上更规矩、在服务上要效率,全力开创改革新局面。
阿桑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是一放了事、袖手不管,通过“动态调整”切实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纵深。
一是准确把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着力点,抓住改革的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部门,结合公安职能和工作实际,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从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
二是在“放”上动真格、在 “管”上下功夫、在“服”上求实效,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出去,把该管的事项真正管起来,把服务的质量切实提上来。
三是着力加强工作保障,积极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和改革目标的实现,建立完善常态督导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部门职责不清、机构臃肿、行政审批事项偏多、承接能力不足,一些行政权力过大、行政效率不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偏弱等问题,让我区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社会自治能力。(记者 张黎黎 裴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