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韩海兰 岑秋梅)为了加强基层文化文艺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群众文化阵地,探索全区县级民间艺术团更好、更稳定的发展路子,自治区文化厅于9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县级民间艺术团可持续发展工作座谈会。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岗青在会上强调,县民间艺术团是我区重要的文化力量和文化阵地,承担着抢救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创作和演出优秀文艺节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展繁荣基层文化事业,丰富和活跃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职责与使命。岗青说:“要结合新时代群众文化需求和西藏特殊矛盾的区情,紧紧抓住自治区党委政府特别重视的有利契机,按照‘机制在区里,关键在市里,推动在县里’的思路,大力探索县民间艺术团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路径、新机制。”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为了解和掌握全区民间艺术团的建设情况,日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文化厅、区财政厅组成调研组分赴七市地,开展了实地调研和面对面的对话,对全区民间艺术团建设、管理和发挥作用等进行了深入调查。
作为调研组成员,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阿齐提出,我区民间艺术团的经费来源渠道实行的是“四个一点”政策,但由于我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滞后等原因,民间艺术团的运行投入不足;其次,民间艺术团人员工资待遇在1200―5000元不等,差距大;另外还存在队伍综合素质较低、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各市(地)参会代表结合所在市地民间艺术团的实际,围绕民间艺术团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拉萨市文化局副局长卫东表示,拉萨市文化局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尽快出台《拉萨市民间艺术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民间艺术团的职能任务、用人制度、管理体制、设施经费等细则,通过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差别收入分配等方式,充分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希望通过疏通演员分流渠道、提供演出和交流平台、加强演员培训力度等,助推民间艺术团的发展。”卫东说。
据了解,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我区部分县陆续成立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业余文艺宣传队”和“乌兰牧骑文艺演出队”。经过多年的发展,2014年全区实现了“县县有民间艺术团”的目标,并将其正式纳入我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体系。截至目前,我区县级民间艺术团已达到75支(含山南市群艺馆雅砻民间艺术团),拥有演职人员1688人。
近年来,我区民间艺术团建设进入迅速发展阶段,民间艺术团的数量不断增加,文艺创作和演出水平也不断提高,职能作用日益显现。为扶持民间艺术团,促进基层文化建设,近年来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民间艺术团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推进民间艺术团建设的政策措施,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财政投入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针对县级民间艺术团专业基础薄弱、节目创作和编导能力较低的实际,全区各级文化部门利用对口援藏和“春雨工程”等渠道,开展了许多针对民间艺术团的培训活动,仅2017年以来,自治区文化厅就举办了11次规模较大的全区性民间艺术团编创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00多人。民间艺术团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据统计,2017年全区75个民间艺术团创作节目763个,下乡演出4645场,30余个节目先后荣获全国群众文艺政府最高奖“群星奖”等各类奖项。县级民间艺术团极大地推动了我区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