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4月15日讯(记者 杨子彦 黄立)近日,《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函》公布,在17个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拉萨市成为我区首个获批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城市。
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引领示范作用。
据介绍,拉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于2013年6月召开拉萨市委常委会,决定申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2013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拉萨市作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2014年8月,国家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对拉萨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咨询会,并提出咨询意见。2017年3月,由区科技厅和区发改委共同行文,将拉萨市科技局牵头编制的《拉萨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上报国家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