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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近700万元黄金调包案:两名被告分别获刑14年

时间:2018-04-17

大家一定还记得去年发生在拉萨的黄金大劫案吧,去年5月,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一个装有价值近700万元黄金的箱子被人调包,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装满了石头的箱子。为了尽快挽回受害人的损失,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以及民航西藏区局高度重视,联合多部门成功侦破此案。近期,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两名被告分别领刑。

冒领失败

李某是西藏空港货运公司仓库管理员,2017年4月底,刘某提议调包机场货运站承运的黄金。5月7日,二人商议找人持假身份证冒充货主领取黄金,李某随即联系到蒲某透露了自己的想法,并承诺事成之后给蒲某50万元。

蒲某与李某是高中同学,2017年5月7日,李某打电话要求他到拉萨持假身份证冒领黄金,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其50万元报酬,5月12日,蒲某从四川绵阳乘飞机到达拉萨。李某告诉蒲某,等确定货主后通知他,由他持假身份证冒充货主取货,刘某负责接应。

李某将之前在机场货运站提取黄金的5名货主信息及蒲某的照片提供给刘某,由刘某制作假身份证。5月10日,李某关闭机场货运站监控。5月12日下午,蒲某到拉萨后,三人约定其负责查看货单确定黄金包裹后通知刘某和蒲某,蒲某持假身份证提取包裹,刘某驾驶装有假牌照的汽车接应。

5月13日,李某在机场货运站发现警察在查车,取消盗窃计划,蒲某于次日返回四川。后刘某提议实施调包黄金,并约定刘某负责准备假包裹及运输、藏匿黄金,其负责关闭监控、调包黄金,事后二人共同销赃利润均分。

伺机掉包

5月14日23时许,刘某将装有石头的假包裹交于李某,李某将该包裹放置于其工作的拉萨贡嘎机场货运站仓库,伺机调包。

翁某与陈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2017年5月14日,陈某给其打电话要求订购25公斤黄金。2017年5月15日,翁某委托深圳市某航空物流公司托运25公斤黄金至拉萨,中转成都后由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运,收货人为陈某。该批黄金是每根1公斤的规格,且有编号、品牌,保价690万元。5月16日9时许,李某的同事韩某上班时听到对讲机通知8657航班上有9件贵重物品,之后他和李某把贵重物品装在小推车上,李某将9件贵重物品拉到贵重物品保管区域后说有一件散货破损了,让韩某去拿胶带,其离开大约5分钟到出港仓库拿胶带,之后没有离开过进港仓库。

5月16日9时许,李某在拉萨贡嘎机场货运站进港货物仓库内将受害人陈某的装有25公斤黄金的包裹,用事先准备好装有石头的包裹进行调包,刘某在拉萨贡嘎机场货运站仓库门口提取黄金包裹后驾驶汽车返回拉萨。

被抓获刑

拉萨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后,于2017年6月25日,将嫌疑人李某、刘某抓捕归案。公安机关将涉案赃物25公斤黄金全部追回并返还被害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李某犯盗窃罪,于2018年1月2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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