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西藏新闻

关于申报2018年度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4-19

各地、市委宣传部,区(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区党委宣传部、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藏党宣〔2018〕73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文艺创作扶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地市、各单位认真做好文艺作品的组织推荐和申报把关工作,把优秀的文艺作品推荐上来。

2.申报范围:西藏自治区各级各类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的文艺作品。

3.申报类别:文学类作品(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等),表演类作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播剧等),造型类作品(美术、书法、摄影等),影视类作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专题片、动漫、微电影等)及影视剧本孵化类作品。

4.申报要求:申报作品均要求为原创,内容完整,作品统一用A4规格纸双面装订成册,正文采用4号仿宋体字,汉文类作品报送13套,藏文类作品报送5套。《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可行性报告》(打印稿)一式两份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申报资料不实、不齐全,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6月1日前报至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北楼409室)。申报表可从中国西藏新闻网(www.chinatibetnews.com)上下载。

联系人:杨亚飞0891—6363046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团体)项目申报表.doc

2.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docx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4月17日

  • 上一篇:气候监测显示:西藏近37年升温率高于全球 生态系统总体趋好
  • 下一篇:聂荣县产业脱贫迈出实质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