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由 城关区公安局 提供
本网讯(记者 王巍巍)在过去的一年,很多群众发现到公安机关办事更方便了,身份证丢失了,所在乡镇派出所就能挂失;车牌选号,在网上就能轻松搞定;检验机动车,提前预约时间,到点准时检验……从繁琐、复杂的程序到“互联网+”服务平台,现如今老百姓的这些畅快体验,恰好就是我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的逐步凸显。
减证便民 群众办事更方便
自2017年以来,自治区公安厅梳理“减证便民”现有证明事项43项,并积极推出深化改革、助推发展、服务群众的相关便民利企措施。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柯磊向记者一一举例,出入境管理部门向全区78个县级公安机关下放了出入境证件受理权限,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管理能力;消防部门取缔了一些地方增设的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验等非必要的行政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另外,交管部门也乘胜追击,增加8家车辆检验检测点、16条检测线,利用统一的检测系统进行审核,大大缩短了检验时间,目前,日检测量可达3万辆,基本满足了广大车主的检车需求。
异地身份证办理 配套推出邮寄服务
而对于群众最为关切的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等问题,自治区公安厅不断推出便民措施,从去年开始治安部门就在全区设立了92个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覆盖全区所有区、县,切实解决了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办理难的问题。还开通了跨省异地身份证办理,也就是说西藏籍居民到内地省市,也可以办理身份证了。“目前,治安部门还在全区120个派出所设立身份证挂失申报窗口,群众可以不出乡、县就地挂失身份证。”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制证中心主任次丹旺钦说。
对于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城关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需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到就近办理点交由户籍民警审核无误后,采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人像、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制证工本费(换领为20元/证,补领为40元/证);户籍民警将领证回执单交给申请群众,由申请群众自行保管好。
其次,受理点户籍民警将信息录入后,由申请群众户籍地公安机关受理,经审核无误后进行签发;再由公安厅将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回的信息导入系统中完成制证。另外,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群众,必须本人到办理点填写、采集本人信息。最后,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出证时间约为30天至60天(如制证系统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除外),申请群众凭领证回执单到办理点领取证件。西藏自治区的居民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城关区公安局11个派出所的户籍大厅都可以自主办理身份证邮寄服务,并且只需要20元邮费就可以寄到全国各地,若要短信提醒功能,只需多加1元。今年以来,城关区公安局各个派出所共受理邮寄身份证77次。
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
异地身份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城关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异地身份证办理受理条件为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西藏户籍群众,受理范围为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丢失的,可以申请换(补)领。
异地身份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已办理居住证、居住卡,可持居住证、居住卡办理。
(2)未办理居住证、居住卡,可持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就业的,提供用工合同、工作证;
②就学的,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
③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
⑶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三是西藏自治区的居民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