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多县强玛镇将发展和壮大乡镇合作组织作为推动精准脱贫、产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探索出了政府支持指导、贫困户入股参与的扶贫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机制,不断壮大富民增收主导产业,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全镇注册登记合作组织2家,注册资金400万元,成员1692人,辐射带动551户。近两年,两家合作组织连续实现年终分红突破百万元大关,纯收入148.86万元,户均增收2660元。2016年,强玛镇50户248人通过合作组织抱团分红脱贫致富,实现了“合作组织+贫困户”抱团增收致富双赢局面。
围绕脱贫攻坚,搞好发展顶层设计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强玛镇党委、政府坚持牧业发展根本,把发展壮大合作组织作为“决战攻坚、脱贫摘帽”的重要措施,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抢抓脱贫攻坚的新机遇,用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政策。
强玛镇党委、政府以县财政设立的300万元“以奖代补”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为平台,结合《安多县牧民群众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奖励办法》,打破单一的村级合作组织常规,探索出“乡镇统筹整合、政府支持指导、贫困户入股参与”的思路,发展壮大合作组织,有力推动精准脱贫。
借2016年全县合作组织理事会班子换届工作之机,对效益低、带头致富不明显的强玛镇妇女扶贫合作组织理事会班子进行全面调整,加强了合作组织“领头雁”队伍建设。同时,结合安多县“四大产业”发展思路,认真规划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培育合作组织经济实体,经营体系从2011年单一的畜产品销售,扩大到当前的扶贫砖厂、饭馆、商店、民族手工业、建筑施工队、交通运输等多元化经营体系,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围绕合作组织管理规范化,先后制定出台《强玛镇合作组织入股制度》《强玛镇合作组织责任制度》《强玛镇合作组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推动合作组织制度化、科学化、正规化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安多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大扶贫合作组织资金投入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累计争取上级扶持资金268.2万元、“短平快”项目6个,开展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培训24次。
夯实基层基础,壮大乡镇合作组织
强玛镇党委、政府坚持把抓队伍、强基础作为发展壮大合作组织的重要保障,通过不断加强合作组织队伍建设,提高统筹发展、引领发展、推动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补齐合作组织“短板”。
以乡镇为主体,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双联户长等深入牧户,宣讲《合作组织章程》及合作组织的运行模式、利益分配,以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等政策,切实增强群众对合作组织的认识,提高群众参合积极性,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230户919人全部参合。
按照“基层党员站出来、优秀干部用起来、党风廉政树起来、牧民群众富起来”的党建目标要求,强玛镇认真落实安多县“三岗一队”“三型三强”党建机制和“321”结对帮扶措施,实现合作组织党支部全覆盖。充分发挥支部引领作用,调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力量,以“传、帮、带”的方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
引导群众参与,共享发展红利
强玛镇坚持把群众参与、群众受益作为发展壮大合作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让贫困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由合作组织党支部牵头,镇党委、政府监督进行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积极开展草场流转试点工作,把贫困户自有草场、牲畜折价入股,由合作组织经营分红,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实现了“大河涨水小河满”。现合作组织流转草场8万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流转草场5000余亩、牲畜入股112头(只)。
进一步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金融扶贫信贷落地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把贫困户信贷资金化为参合持有股金,有效解决无劳力、无草场、无牲畜“三无贫困户”参合难、脱贫难的问题,发挥集体统一经营的优势,通过股权收益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收。
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经济化的思路,把527名从草场上“解放”出来的有劳动力的贫困牧民组织起来,根据岗位需求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从而实现岗位就业,现已购置县际客运路线班车1台,成立扶贫施工队2个、扶贫砖厂2家、牧业养殖基地2个、游牧点畜圈9处,草场面积达8万亩。据统计,2016年,全镇合作组织收入首次突破200万元大关,成为安多县效益好、分红高、扶贫带动明显的合作组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