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韩海兰)20天前,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治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成功申报了全区首笔环境保护税,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在我区顺利实现征收,我区环境保护正式进入“税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单行税法。根据税法关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的规定,4月初我区与全国一道迎来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以来的首个申报征收期。
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按照“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截至4月17日,全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共申报1888户,减免纳税人12户。其中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3户,减免纳税人4户;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5户,减免纳税人8户;噪声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户。
截至17日,首个申报期我区共计组织环境保护税收入226万元,其中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收入148.7万元,主要包括氮氧化物环保税收入11.6万元;二氧化硫环保税收入25.8万元;一般性粉尘环保税收入4.8万元。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收入6.5万元,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环保税收入2.6万元;Ph值环保税收入2.3万元;悬浮物环保税收入0.7万元。按照“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共减免环境保护税收入35万元。
自治区国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税首个征期期间,全区各级财产行为税管理部门全员在岗,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答复各地在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中遇到的困难和疑点,对出现的征管系统问题及时提请征管科技部门予以解决,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谈及下一步的环保税征管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深化纳税服务工作。全区86个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申报专窗或绿色通道。环境促护税作为新开征的税种,国税部门充分预计申报工作的复杂性,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均开设了办税服务专门通道,为缓解办税服务厅的压力,进行有效的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