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自治区2018年全区文物工作会议召开。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后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新时代西藏文物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安排500万元促文创产品开发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过去一年来,全区文物系统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文物安全治理、文物保护重点工程、考古调查与发掘、可移动文物调查保护、文物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作出了新贡献。
去年,我区文物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西藏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批复投资6.64亿元,改扩建面积5.87万平方米。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稳步推进,2017年共开工建设85个项目,其中续建17个、新开工51个、竣工验收17个,完成投资2.8亿元。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5年多的工作,我区共调查国有收藏单位1305家,普查登记文物148355件(套),基本摸清了我区可移动文物的家底。
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价值,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公布225处文物点为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616处。同时,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自治区文物局组织开展了“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西藏段)考古调查工作。为落实自治区政府加强阿里文物考古工作的要求,自治区文物局会同阿里地区行署召开了阿里地区文物考古工作座谈会,共同研究了加大阿里考古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了雅砻河谷流域、格布赛鲁墓地等文物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工作。配合27项重点基本项目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评估及发掘工作。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序开放,仅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在2017年接待游客172万人次。西藏文物先后在深圳、大连、辽宁、河北、天津等省市展出,反响强烈。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加大区直文物单位文创产品的开发力度。
规范和统一鉴定程序和标准
2018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区文物系统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文物基础工作、文物考古研究、文物展示利用和自身建设,着力推进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着力抓好文物宣传和文物系统改革,坚守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狠抓文物安全工作,努力推进我区文物事业全面发展、再上新台阶。
今年,自治区文物局将组织编制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完成国家已经安排资金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6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继续加强萨迦寺、桑珠德钦寺等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鉴定建档工作,布达拉官、罗布林卡和西藏博物馆要加快文物鉴定和建档工作。加强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西藏管理处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司法文物鉴定程序和标准,加强涉案文物的鉴定工作。
加快实施2018年度西藏文物平安工程,加快文化旅游提升项目前期报批和实施工作,加快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和自治区抢救性项目,推动萨迦寺保护和展示利用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文物局部署,加快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西藏段)考古调查和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阿里地区曲踏遗址与墓地等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加大文物考古成果宣传力度,与阿里地区行署举办“阿里考古成果展”。继续加强水利、公路、铁路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调查和保护工作等。(记者 韩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