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那曲撤地设市新闻发布会举行,这是继日喀则、昌都、林芝、山南地区撤地设市以来,那曲成为西藏第6个地级市,同时,那曲也将成为国内最年轻、海拔最高的地级市。来自中央及区内的各大媒体均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
撤地设市是全国行政区划一系列改革的第一步,主要是为了加强地级市职能。那曲撤地设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那曲的特殊厚爱,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喜事。那曲市成为地级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政府,将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在立法、决策等方面有更多自主权,可以进一步理顺财权和事权,对于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优化经济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那曲的影响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也将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2016年8月31日,区党委八届九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建议的决定(草案)》。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批复》(国函〔2017〕109号),正式批复那曲地区撤地设市、那曲县撤县设区。根据自治区撤地设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那曲地区及时成立了以地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地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及10个职能组,相互协作、全力配合,统筹推进撤地设市各项工作。
按照《那曲撤地设市工作方案》,撤地设市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筹备启动、全面实施、后续完善四个阶段。目前,前期准备和筹备启动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定于4月27日至4日29召开中国共产党那曲市第一次代表大会;5月2日至6日召开那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5月1日至5日召开政协那曲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下面小编给大家梳理下西藏原各地区撤地设市的时间轴。
日喀则
2014.6.26
《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的批复》(国函〔2014〕79号),撤销日喀则地区和县级日喀则市,设立地级日喀则市,设立桑珠孜区。
2014.12.6
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日喀则市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国日喀则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12.13
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日喀则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昌都
2014.10.20
《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的批复》(国函〔2014〕143号),撤销昌都地区和昌都县,设立地级昌都市,设立卡若区。
2014.12.8
中国共产党昌都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康巴文化演艺中心隆重开幕。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昌都市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共昌都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12.14
昌都市人大一届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第一届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班子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林芝
2015.3.16
《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的批复》(国函〔2015〕51号),撤销林芝地区和林芝县,设立地级林芝市,设立巴宜区。
2015.6.10
中国共产党林芝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开幕,选举产生第一届市委领导机构和第一届市纪委领导机构。
2015.6.15
林芝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林芝市人民政府市长,林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也选举产生了林芝市第一届人民政府领导班子。
山南
2016.1.7
《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山南地区设立地级山南市的批复》(国函〔2016〕8号),撤销山南地区和乃东县,设立地级山南市,设立乃东区。
2016.5.19
中国共产党山南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泽当镇隆重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山南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5.22
山南市第一届人大、政协会议于5月22日至26日在泽当隆重举行,标志着山南市正式成立。会议选举产生了山南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山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政协山南市第一届委员会领导班子和组成人员,还选举了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