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是一部解放各民族、团结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的历史,是一部带领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历史。中国梦是56个民族共同的梦,需要56个民族团结奋斗才能实现。
首先,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目标任务,这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关键。要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坚持和拓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进而推进伟大事业,不断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凝聚力更强、包容性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其次,牢牢把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根本途径。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关键要尊重差异而不固化差异,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在城市这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熔炉中,我们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尤其是信息时代的今天,我们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推动形成各民族互相交流、尊重、包容、学习、帮助的和谐氛围,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第三,牢牢把握“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这一有效载体。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中央推进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坚持人文化为引领,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坚持大众化为动力,在创建活动内容、形式和方法上,找准创建活动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感情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要坚持实体化为支撑,体现“重在平时、抓好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民族工作理念,不断创新,积极培育示范典型。
第四,牢牢把握“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这一重要平台。一方面,要对已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指导,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发挥好其功能作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挖掘、培育、建设一批国家、自治区、市地、县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形成阵地化、常态化、科学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