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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西藏公安经侦在行动!

时间:2018-05-22

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同志巡视“5·15”宣传活动现场。

民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资料。

群众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条幅上签名。 本文图片均由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提供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在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西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打击经济犯罪并重,主动进攻、重拳出击,有力维护了我区经济领域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今年5月15日是公安部部署的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传日的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为民主题,创新方式方法,同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合力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果,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着力提升全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政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实现宣传活动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舆论效果。

宣传防范——

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

——主动作为,为民服务履职尽责。

“同志,您好!我们是拉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这是防范经济犯罪的宣传单,请您阅读一下,并将宣传单带回家中与家人共同学习,当您及家人遇到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项目时,务必擦亮双眼,不要盲从……”

5月15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和拉萨市公安局联合商务、金融、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监、烟草、银监、保监、证监、银联等42家成员单位在拉萨市便民服务中心广场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如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虚开骗税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银行卡、侵权假冒商品等民生型经济犯罪活动,对犯罪形势和特点以及常见犯罪伎俩进行讲解,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在广场上悬挂“与民同心、为您守护——‘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的宣传牌特别引人注目。广场四周布满了各种展台、展板和宣传栏,身穿警服和税务、安监、证监等各种制服的工作人员在各自展台前紧张地忙碌着,不时将制作精美的手提袋、宣传彩页、法律法规等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发放给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群众。

——紧张有序,齐心协力搞好宣传。

过往的市民群众手拿各类宣传册,在各个展台前驻足观看、咨询,有的掏出现金向银行工作人员请教如何识别,有的拿出手机请民警鉴定自己收到的是不是诈骗短信,有的询问如何避免信用卡被盗用……

在一张保险诈骗的展板前聚集了部分群众,他们认真听宣传人员的介绍。“自去年12月公司成立至今,我们已发现10多起保险诈骗相关案件,涉案金额近20万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黄卓鑫介绍,目前保险诈骗有从内地向我区逐步蔓延的趋势,形式方法也越来越多,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教育群众正确认识保险作用。“骗保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个人1万元、单位5万元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

近期,有不法分子在拉萨市区及其他地区通过散发内容多为“代开各类正规发票”的小卡片,肆意兜售虚假发票,非法骗取钱财。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买卖虚假发票属违法行为。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宣传人员一边向市民发放“广大市民告知书”,一边向市民耐心地解释虚开发票、骗税行为要承担的后果。“我们税务部门加强税务管理,开展实名办税、约谈和联合惩戒等方式,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骗税行为,对违规人员录入黑名单,他们今后乘坐高铁、飞机和入住酒店都会受到影响。”

来自阿里札达县的确珠是来拉萨游玩的,看完各类宣传后感到很震惊。现在网络诈骗、电信诈骗还有假钱等越来越多,骗子招数防不胜防,这些资料都是守护平安的“法宝”啊。“现在没有被骗不代表以后不会被骗,我今天拿了相关的宣传资料就是要学习一下,也准备带回家乡给大家好好宣传,让家乡人多了解,以免今后上当被骗。”

——任重道远,宣传防范永远在路上。

“现在网络新型诈骗越来越多,信用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诈骗手段技术含量增多,区内合同诈骗、电信诈骗案件也不断增多,防范诈骗是个永无止境的工作。”拉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的万警官对预防经济犯罪深有感触。万警官说:“防范诈骗关键是要提高群众思想意识,要加强宣传和普法教育,传授防骗知识,揭露诈骗手法和犯罪伎俩,从源头进行有效预防,减少案件发生。”

与此同时,其他六市地公安机关联合成员单位在本地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其中,林芝市通过设立举报箱、LED电子屏滚动播放音视频、宣传车巡回播放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7类125000余份,发放宣传物品价值16.2万元;昌都市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品等形式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现场答疑解难100余人次。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区公安机关及成员单位共出动工作人员800余人,车辆200余台,悬挂横幅97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发放宣传物品10万余件,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

“自2010年公安部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以来,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结合西藏实际,每年在宣传日当天,在重要节日、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展示了西藏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形成了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宋鲁山说。

重拳出击——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领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锻造队伍,努力提高经侦民警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充分履行打击职能,优化打击模式,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涉及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及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 “对于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虚开骗税等风险型经济犯罪,要继续深化专项打击行动,坚决防止经济犯罪等问题演变为经济金融风险,坚决防止其向社会政治领域传导。”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在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狠抓经济犯罪的打击整治工作,坚决防止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成功打击了一批经济犯罪,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惩治了一批首恶分子,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XX非法经营案件:

2013年至2017年之间,犯罪嫌疑人某某伙同境外犯罪嫌疑人某某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国家指定场所以外,使用其银行个人账户以“对敲”方式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累计交易金额达5.6亿元。同时按照境外犯罪嫌疑人的指令,将其账户内资金分数千次转移至相关银行账户,从而获取高额利润。该案系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公安部的工作部署,成功侦破的我区近10年来的首例 “地下钱庄”类案件。案件的成功判决,震慑了地下钱庄犯罪在我区频发和蔓延势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江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这是一个成功案例,同志们辛苦了!请认真总结。”

——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购买的身份证先后在昌都市某县注册了5家商贸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的情况下,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抵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销项冲抵的作案手法,在所控制公司内部相互转账,造成票流、资金流一致的假象,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截至案发,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28份,开票金额高达18.9亿元。该案目前已成功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冻结涉案资金458.5万元,扣押涉案财物130余万元。

——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2016年4月,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短时间内相继成立了山南某X药业有限公司、山南某Y药业有限公司、山南某z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利用相关漏洞,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半年时间累计向广东、安徽、河南等相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614份,涉及金额2.57亿元,涉及税额4361万元。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相关公司已补交税款420万元。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宋鲁山说,自2017年开展打击虚开骗税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侦查虚开骗税类案件47起,涉案总金额59.8亿元,涉及税额8.59亿元,虚开销项发票9895份;破案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挽回经济损失1008.5万元,移交案件1起。

——拉某组织领导传销案件:

2017年,针对涉藏传销违法犯罪持续蔓延、区内群众受损严重的情况,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根据公安部经侦局“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要求,通过情报导侦,系统梳理了近年来西藏地区参与传销人员相关信息、活动轨迹和传销资金流向,研判挖掘出全区性重大传销组织,在报经批示同意后,调集指挥日喀则、林芝等地公安经侦部门开展多轮集中打击行动,成功侦办了2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涉及日喀则定日、林芝米林等县乡村,参与传销人员329人,涉及资金10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83万元,9名传销骨干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全区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

——刘某涉嫌骗取贷款案:

2018年初,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立案侦办了区纪委移交的那曲某公司法人刘某涉嫌骗取贷款一案,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案件已成功侦破,挽回全部经济损失700万元。

——尚某合同诈骗案:

2017年3月28日,犯罪嫌疑人尚某以修建某卫生院为由,假冒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受害人签订建筑材料租赁合同,在租赁到各种建筑材料后立即将建筑材料出售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该案涉案价值达172万元。该案已成功侦结,挽回经济损失130万元,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卢某职务侵占案:

2016年9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卢某在西藏某软件有限公司工作任职期间,利用收取公司关联企业“维护费用”的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11.2万元逃匿。目前案件成功侦破,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参与人的教育工作:

按照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部署,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全力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和利损人员教育工作。先后依法开展“善心汇”“泛亚”“E租宝”“蓝天格锐”“钱宝系”“善林金融”“云联惠”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投资利益受损人员教育工作2600余人次。在开展相关教育引导工作中,公安经侦部门逐步摸索出一套上下联动、区域协同、民航铁路联防联控、多警种定期情报汇商的工作模式,确保了我区“善心汇”“E租宝”“泛亚”等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得到了公安部和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据统计,2017年,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89起,挽回损失1097.31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6人。2018年一季度,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1起,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

分析研判——

持续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创新履职转变工作模式、久久为功打击突出犯罪、多措并举聚防经济风险、积极稳妥护航我区改革发展,有效防止了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深入研判、综合分析近年全区经济犯罪形势,形成了《2017年度全区经济犯罪形势分析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全区经济犯罪呈现出“四升两稳一低”态势,总体表现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急剧攀升、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步入高发、“地下钱庄”犯罪多发,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时有发生、金融领域犯罪涉民生持续多发,侵权假冒领域犯罪低势走位。

报告分析,2017年全区经济犯罪特点表现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聚合传导性增强;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步入多发期,大案要案时有发生;金融领域犯罪持续多发,量小社会危害大;扰乱社会秩序犯罪高位运行,维权意识强;侵权假冒犯罪低位走势,地域特色明显。

今年,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将在前期专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在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会同内部相关警种及金融部门持续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全力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按照今年1月17日全国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部署会要求,积极发挥打传各职能部门优势,坚持打防并举,立足“抓早”“抓小”“抓好”的指导原则,严厉打击区内原发性涉藏传销违法犯罪和区外输入性网络传销犯罪,坚决遏制传销蔓延。

目前,针对我区虽暂未出现本地型网上投资平台,但输入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以及发案数量规模不断增加、合同诈骗犯罪向涉众型犯罪转化、利益受损群体规模不断攀升,且部分利益受损群体维稳意识持续发酵,网上网下串联互动频繁,组织化、规模化、对抗化日益明显的特征,今年,西藏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严厉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

今年,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继续会同税务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强化数据共享,创新打防工作机制,全面强化在医药、化工、农副产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情报线索搜集,通过侦查打击,全力维护我区正常的税收秩序。

在简政放权、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万众创业的背景下,面对我区各市场主体更加活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涉企犯罪仍将再现高发的态势,今年,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站在服务社会企业的角度严打涉企类商贸犯罪,加强立案侦查,挽回经济损失,保障和维护好我区正常的商贸秩序。

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江说,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委会议、西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区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防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经济犯罪打击防范工作,为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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