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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提高教育“三包”标准 年生均标准在春季基础上提高240元

时间:2018-05-23

本网讯(记者 央金)为进一步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持续增强教育“三包”政策保障能力,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决定在现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教育“三包”政策补助标准。

提高教育“三包”补助标准 其中伙食费占80%—87%

2018年上半年教育“三包”经费执行现行标准,即年生均学前教育阶段:二类区2880元、三类区298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3080元;义务教育阶段:二类区3380元、三类区348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3580元;高中教育阶段:二类区3880元、三类区398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4080元。

今年下半年将在春季基础上年生均提高240元。具体为,学前教育阶段:二类区3120元、三类区32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3320元;义务教育阶段:二类区3620元、三类区37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3820元;高中教育阶段:二类区4120元、三类区422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4320元。

经费结构比例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学前补助、中小学教育“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执行,即伙食费占80%—87%、服装费及装备费占10%—15%、作业本和学习用品费占3%—5%。

新“三包”补助标准 从今年下半学期开始执行

执行时间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拉萨市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重视并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和中小学“三包”经费及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加强教育“三包”经费管理。

“三包”政策涉及范围广、资金量大,拉萨市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西藏教育厅有关要求抓好“三包”标准的落实和“三包”学生的界定,杜绝擅自改变政策标准、“应包不包”或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认真执行“三包”统计人数逐级报送承诺制,严禁虚报冒领行为;坚持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健全采购领导小组,规范采购程序,最大程度发挥物资的规模采购效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督部门及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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