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贯彻执行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日前,自治区人社厅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共涉及5家企业和一名个人。并向七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市(地)积极与相关部门共享交换各类用人单位相关失信信息,实施分类监管,健全联动惩戒机制。
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了解到,在公布的6起典型案件中,5家企业共拖欠民工工资达1479.19万元,一名个人共拖欠民工工资23.79万元。这6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的公布,标志着人社部门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与其它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对社会其他相关企业和个人也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能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发放。
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就是为了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尽管我区公布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这项工作从今年才开始实施,但一直以来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自治区人社厅做了大量工作,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该负责人介绍,为从源头上预防劳动者欠薪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自治区人社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并持续加大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欠薪问题的治理力度,推动工程款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劳动者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支付等措施。
畅通维权举报渠道
在工资支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自治区人社厅畅通维权举报渠道,加强监察执法,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劳动关系领域未出现影响社会局势稳定的恶性案(事)件。各级人社部门也建立了联合治理拖欠工资工作制度。并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和有关部门宣传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经过深入工地、企业现场宣讲、答疑,劳动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
为依法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整治力度,人社部门还先后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查处工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工资争议案件。2017年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10574家,查处违法案件1129起,追发农民工工资1.21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9237人,补缴社会保险费247.5余万元,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49起。处理民工工资争议案件576起,追发农民工工资等待遇0.85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6615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记者 韩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