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依法查处一名冒充“西藏公安”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偷小孩”谣言的违法人员。
5月26日,警方发现,拉萨陆续有网民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一条疑似谣言的信息,具体内容为:“公安部紧急通知,最近西藏发生偷小孩的事情,犯罪嫌疑人是,扎X:男,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人,在他的组织下他的后面还有十几个都是偷小孩的犯罪嫌疑人,他们的目的是专门偷小孩就拿小孩的心脏和肝等等,所以我们公安部联合通知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通知了这条消息,希望广大的人民群众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果有人看到他的话请马上联系我们,我们的联系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安部,谢谢大家,为了你我他的生命安全请大家多多转发,谢谢!”
针对此情况,拉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网安部门开展调查。网安民警经过多方调查证实,此条信息为虚假信息,并找到了信息发布者格某。
经询问,违法人员格某对自己用“西藏公安”昵称、警帽图片注册微信号,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在其朋友圈散布“西藏发生偷小孩”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依法对违法人员格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