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实现全国覆盖
5月1日起特定严重失信人限乘火车飞机
亚心网讯(通讯员 黎明 赵玲)4月26日,笔者从新疆国税局了解到,自5月1日起,特定严重失信人将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最长限制期限达一年。目前新疆范围内参与联合惩戒成员单位为68个,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全国省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已全面实现。今后,登上黑名单的特定严重失信人将真切体会到“寸步难行”的滋味。
近日,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失信联合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单位共同印发了《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从今年5月1日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税收“黑名单”当事人等特定严重失信人将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
据悉,税收“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制度自2014年实施以来,至2017年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已经由21个扩大到34个,参与联合惩戒的省级行政单位已基本覆盖到全国所有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空白地带。为填补这一空白,新疆国税局、地税局多次主动协调兵团发改委等部门,召开联席沟通会议,于2017年10月9日由兵团发改委牵头与新疆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签订了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补充协议,将兵团财务局、兵团公安局等34个部门作为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至此,新疆范围内参与联合惩戒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4个增加至68个,填补了兵团领域联合惩戒的空白,实现全国省级行政区域全覆盖。
“2018年,新疆国税局还将加大对空壳企业、走逃失联企业虚开发票案件的公布力度,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公安、海关、工商、财政等重点部门的沟通,做好联合惩戒成员单位间信息推送、结果反馈和成果应用等工作,加大对违法案件财务人员和中介机构的惩戒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提升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的社会效应。”新疆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赵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