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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农村贫困人口“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

时间:2018-05-04

亚心网讯(记者张云梅)今年起到2020年,我区将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施策,建立联动保障机制,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是5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农村贫困人口是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日前,自治区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卫计委、扶贫办联合印发《自治区农村贫困人口“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依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我区将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五级贫困人口医保扶贫台账,并根据台账,精准定位,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保障全覆盖。

在行动计划中,我区将落实医疗保险倾斜性精准扶贫政策。除严格落实取消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单次住院封顶线、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的倾斜性政策外,我区还将加强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待遇水平的衔接互补,落实对贫困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各分段报销比例的精准扶贫政策。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我区将进行补贴。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费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我区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财政还统一为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1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保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后剩余部分再予以保障。

为了方便农村贫困人口报销医药费,我区各地将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将开通贫困人口就医报销绿色通道,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确保减轻贫困患者看病经济负担。

我区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鼓励支持相关公益慈善组织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开展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轻或免除个人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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