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范国斌报道)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网络借贷市场日益活跃。很多人都会选择用自己的积蓄进行一些投资,可有一些不法分子“发明”出名目繁多的金融诈骗伎俩,对公众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针对这种情况,5月18日,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梳理出三种特点,提醒群众注意。
2017年以来,全疆查处多起非法集资案件,不法分子从过去假冒互助合作、资源开发、房地产预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项目,如今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助平台/社区”“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高利贷”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的理财产品,以及“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等等。
不法分子通常以投资(咨询)类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有色金属交易所、科技网络公司等为依托,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利用名人代言、发布虚假广告,或在街头巷尾撒发传单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也有的通过亲戚朋友“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的方式,误导欺骗群众,非法吸收甚至诈骗公众资金,致使不少居民上当受骗,给参与集资的居民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
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三种特点,具有这些特点的要小心:
一是选择在核心商业区租赁高档商务楼作为办公场所。既能依托核心商业区本身的经济地位和影响力,拓宽自身吸存渠道,也能以此显示公司资金实力,增强集资参与人的投资信心。
二是在传统的拨打随机电话、发放小广告等单一宣传产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代言人等综合宣传手法,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从而打破地域限制,扩大公司的影响力。
三是利用国家倡导金融创新和进行金融改革的时机,打着P2P网络借贷、众筹、私募基金等新金融名义,鱼龙混杂,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无论金融诈骗手法如何高超,最后都会以“承诺低风险、高回报、预收费、有担保”为诱饵。
为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资风险意识,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识别非法集资小口诀:广告冠名是噱头、巧辨名目是关键;迷惑人心是目的、一夜暴富是陷阱;网络借贷花样多、熟人介绍也谨慎;高息诱饵不动心、安全保本不可信;公募基金要资质、投资协议要弄清;任凭骗术千万变、不信不理不投钱;陌生电话需警惕、不贪小利和小贿;合伙经营非理财、了解核实莫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