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夏里哈尔)5月22日,乌苏市在奎屯河夹河子乡段开展了河(湖)长集中巡河活动,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湖美的美丽家园。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阿达力别克·巴合提汗等市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巡河活动现场会。
现场会上,副市长牛义强通报了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自治区、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全面组建了市、乡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印发了《乌苏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市、乡两级责任河长名录》,全市自治区级河流1条,市级河流13条,高山区河流37条,共确定自治区级河段长1名,市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河长26名,乡级河长、副河长110名,安装树立河长制公示牌38块,分属16个成员单位和17个乡(镇)场,范围覆盖三大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集中整治现有砂厂30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整改回填不规范料坑9个,回填砂石料17万方。责令现场恢复井电双控设备560起,立案查处各类水事案件25起,行政处罚金额11.9万元,目前已全部结案。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阿达力别克·巴合提汗在现场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强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为加快推进绿色、生态乌苏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