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自治区召开全区第二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总结我区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底,全区44个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发现的100多个问题已整治完成70余个,完成率67.6%,还有30余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涉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乌鲁木齐市的问题数量较多。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5个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3个,阿勒泰地区2个环境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会议明确,自治区将成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要成立本地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指导和调度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州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任务;加强宣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正能量,曝光反面典型;尽快制定下发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改销号备案办法,开展专项行动销号备案工作。
据介绍,自治区将于8月中旬开展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执法检查,现场核查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督查中新发现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将提交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约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