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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地社保将实现“五个互认”

时间:2018-08-04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张云梅)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后兵地社保将逐步实现“五个互认”,即缴费年限互认,定点医药机构互认,管理检查结果信息互认,门诊大病、特殊慢性病互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互认。

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兵地社会保险融合发展业务经办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兵地人社部门将逐步实现兵地社保“五个互认”。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总会计师王巍说:“过去在社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上,兵地之间存在一定差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兵地间流动的参保人员多跑腿;而特殊慢性病等在一方认定后,如流动到另一方就业参保,还需要再次认定。”

“现在我们简化了手续,按照《备忘录》,只要一方认定,另一方也视为认定,这将大大方便兵地参保人员的流动。”王巍说。

同时,定点医药机构也是《备忘录》的受益者。王巍介绍,医药机构如果被一方认定为定点医药机构,则意味着也有资格成为另一方的定点医药机构。如果同为兵地两家的定点医药机构,兵地则在监管上整合力量,统一监管,定点医药机构可减少应对多头检查。“这一点过去我们也在不同程度地进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王巍说。

记者了解到,随着《备忘录》的签订,涉及“五个互认”的新发生业务,均可即时实现。

此外,兵地还将加快推进社保共享协同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用以支持信息互通互查和全民参保计划、“多证合一”社保登记等应用。同时,还将不断扩大兵地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覆盖面,共享社会保障卡读卡终端,实现兵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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