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完成黄标车强制淘汰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州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昌州政办【2017】58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木垒县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木县政办发【2017】30号文件要求,现将州环保部门推送的688辆木垒辖区在册黄标车(黄标车定义:指排放标准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向社会发布公告。
望广大黄标车车主们看到发布的信息后,及时将自己名下所有的黄标车交由昌吉州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奇台办事处)拆解报废,然后持拆解报废证明到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黄标车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废注销业务的将在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中强制予以报废。
特此公告!
木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