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你我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努力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文明委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乘车时注意文明礼貌,有序候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骑乘非机动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机动车辆停车等候时,要将车辆熄火减少尾气排放,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泊车。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争做“文明交通”的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微力量”志愿者行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勇于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用实际行动诠释文明交通,引领城市文明,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奎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