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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时间:2018-09-13

亚心网讯 (通讯员 刘苗)9月10日,库尔勒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客管处)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违反车辆营运管理规定的驾驶人,将被处以五千元到两万元罚款。

当日18时许,库尔勒火车站客流量高峰时段,市客管处执法人员对过往的营运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一非法营运车辆拉载着乘客刚到火车站,驾驶员何某正准备收钱时,被执法人员抓个正着。“从塔什店镇拉了个乘客到这,本想赚上50块钱,结果钱没赚上,还要被罚款。”何某悔恨地说。

就在这时,执法人员又发现一辆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周某正在揽客。经过检查,周某所驾驶的是一辆即将报废的车辆,没有缴纳交强险,并且属于“病车”,执法人员当场对周某的车辆进行了扣押,并对周某处以罚款。

据市客管处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行动是专门针对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和机场等地的非法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目的是消除周边交通事故隐患,确保市民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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