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乌鲁木齐10月10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近日,《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确定了我区未来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明确,未来3年,将以“乌—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重点,以减少重污染天数为主攻方向,以采暖季为重点时段,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到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自治区14城市”(自治区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城市)和“兵团2城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分别达到71.6%和80%;PM2.5浓度明显下降,以2015年为基准年,PM2.5未达标的自治区10个城市和兵团2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的平均值下降15%。部分城市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持续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行动计划》提出,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兵地联防联控和区域同防同治,综合治理燃煤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推进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整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排污监管,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为更好地满足全区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目标,建设和谐、绿色、清洁、宜居的美丽新疆提供可靠的空气质量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将实施大气污染源专项执法、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工业炉窑专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和采暖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五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