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经济报讯(记者 任华)今年,经过改扩建完成的洛浦县敬老院焕然一新:三层楼房崭新漂亮,各类设施更加完备。81岁的“五保”老人屯妮沙汗·如孜在洛浦县敬老院住了15年,谈及现在的生活,她有说不完的感激:“国家的政策好啊,让我们这些无依无靠的老人有了温暖的家。”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完善健全养老服务业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加大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养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至今,结合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有关养老服务业政策文件共计21个,特别是去年,制定印发了《“十三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8个文件,从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繁荣养老服务市场、培育养老服务人才等方面进行统筹部署,为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为了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治区扎实开展为期4年的自治区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并连续两年推动专项行动列入自治区质量强区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养老服务质量快速提升。
针对我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和人才“断层”等突出问题,自治区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2017年,我们共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培训4期,养老护理员培训2期,培训人次达1000余名,并通过鼓励执业医生到养老机构服务、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引进专业服务团队和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疆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2017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资金7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进行了资助。乌鲁木齐市还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实行暖气费减免50%的补贴措施。这些举措,有效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服务机构(设施)3019个,拥有各类养老服务床位54094张。其中,公办养老服务机构351个,床位数29461张;民办养老机构87个,床位数12189张;养老服务设施2581所,床位数12444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具有新疆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