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新疆日报记者/赵西娅
近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教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有何重大意义?如何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本报邀请教育领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突出重点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意见》是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刘剑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将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我区实际,紧扣我区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从师德建设、培养培训、管理改革、教师待遇、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政策举措。
《意见》明确了我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分阶段提出了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任务。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教育改革同其他领域改革一样,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面对的都是‘硬骨头’。《意见》抓住问题要害,聚焦管理顽疾,实施破解之策,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等七个方面推进改革。”刘剑表示,落实系列改革措施,一是要认真学习,在学懂、弄通中央精神和我区《意见》上下功夫。二是广泛宣传,加大各项惠师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三是深入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经费和政策保障力度,特别是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指导各地各校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把教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尽快让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立足师范教育培养更多优秀师资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意见》中强调要“加强教师教育培养,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特别提出要加大对师范院校和教师教育支持力度。
“这让师范类院校的发展定位更加明晰,那就是继续办好教师教育。”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李程说,办好师范院校,既是教师教育的“固本之策”,又是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优秀教师是教育现代化的最大公约数,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呼唤专业而又敬业的教师,这是师范院校人才培养肩负的神圣使命。
《意见》中对办好教师教育的举措包括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大教师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高20%,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支持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喀什大学等6所师范类高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依托6所师范类高校实施自治区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计划,提高公费师范生生源质量,加快师范类人才培养步伐。
“《意见》中提出要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李程说,当前,我区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依然严峻,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一是会增加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数量,缓解我区尤其是南疆幼儿园师资短缺的问题;二是前移培养起点,符合学前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提高学前教师的生源质量和专业素质,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对于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将发挥积极作用,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筑基之举。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本在人,关键在教育。
刘剑说,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意见》把教师政治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地位,结合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尤其是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要求,既在“基本原则”中增加了“政治标准”,又在“思想政治建设”部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把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要加强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队伍建设,这些要求为我区教育系统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强化了政治保证,确保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打铁必须自身硬。每一名教师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刘剑表示,结合我区实际,教师要坚定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坚持把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筑牢育人阵地,培育新时代新人,坚决做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