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经济报讯(记者张云梅)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10月底,我区已提前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46.7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7%;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2.9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
今年,我区持续推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家庭劳动力,统筹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积极向好。
其中,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6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5%,城镇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1%,同比降低0.1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累计有组织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8.2万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7.5万人,稳定就业率92%。
为完成今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0万人次目标任务,我区多渠道持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就地就近转移方式,持续推广“卫星工厂”“民生坊”、扶贫车间就业模式,组织化输出程度明显提升,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我区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力度,形成了南北疆、兵地间劳务合作的新格局。
此外,我区各地还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开发对接岗位,有效利用内地企业用工短缺的实际,不断加大与内地企业对接频次,落实岗位,签订协议。在有组织输出前,各地还强化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基础技能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就业扶贫是我区转移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为了精准推动就业扶贫,我区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外,还建立了自治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做到“转移一批、录入一批,到岗一批、录入一批”,实现有组织转移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做到了实名管理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到人。
为确保就业的稳定性,下一步我区将采取多种举措和保障措施,做好已转移人员的稳定就业工作,使他们在现在的岗位上留得下、稳得住、干得好,通过努力和奋斗实现脱贫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