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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名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实现国有企业就业

时间:2017-06-06

亚心网讯(记者 青云)6月6日,来自喀什、和田地区的264名少数民族城乡富余劳动力抵达乌鲁木齐市新客运站,这是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国资委于4月启动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至国有企业就业的又一成果。

据了解,2017年新疆国有企业和中央驻疆企业面向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0034个。按照岗位需求,喀什地区可实现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93人,和田地区可实现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141人。截至目前,国有企业已实现转移就业5069人。

本次转移到国有企业就业的264名城乡富余劳动力中,男性247名,女性17名,其中夫妻工12对。转移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将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神华新疆公司、新投集团、雪峰科技集团、新粮集团、中石油乌石化等企业实现就业。企业在接收城乡富余劳动力后,将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与时间根据岗位的不同各有不同。待岗前培训结束后,再行安排岗位。

图为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李军接收媒体采访

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李军表示,6月30日前,自治区计划实现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全年将实现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2.5万人。今天转移到国企的264名少数民族城乡富余劳动力是?计划中的一部分,根据《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三年规划(2017—2019年)》,自治区将通过国有企业就业一批,重点产业就业一批,兵团师(市)团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就业一批,协作扶贫就业一批,非公企业就业一批,推动喀什、和田地区三年就业10万人。

图为来自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与用工企业接待人员交流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冯义表示,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吸纳一个南疆劳动力就业,就为实现总目标作一份贡献”的意识,按照自治区国资委的统一安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迅速启动了吸纳喀什、和田两地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安置工作。这次接受的136名城乡富余劳动力和2名带队人员都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后将从事钢材库整钢、挂岗、绑扎业务以及金属加工的生产操作等岗位。在岗前培训期内,公司将为培训人员发放每月2000元左右的培训工资,培训结束上岗工作后,将按照实际工作绩效发放工资,薪酬待遇按照同等岗位工资标准落实,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图为来自和田地区的夫妻工阿卜杜热义木·麦提克日木夫妇

来自和田地区的夫妻工阿卜杜热义木·麦提克日木对记者说:“我有一儿一女,还有年迈的父母,以前一家人主要收入来自3亩农田、几只羊和两头牛,微薄的收入让家庭生活困难。后来,自己做些小生意,结识了一些汉族朋友,开阔了眼界,就想着出门打工多挣些钱,改善家人生活。我们当地还对我们外出就业人员进行了技能培训和汉语培训,我们夫妻通过岗前培训后就可以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工作,我很高兴,我将努力工作,努力挣钱,改变家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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