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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发行全疆首支国企境外债券

时间:2017-06-06

亚心网讯(通讯员马小莉 于国伟)6月5日,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境外美元债券项目启动大会暨主承销商签约仪式在创新广场隆重举行。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境外美元债券项目启动大会暨主承销商签约仪式

2017年高新集团拟发行3亿美元境外债券。目前已委任天晟证券有限公司(香港)作为主承销商安排发行。此次会议旨在促进发行人与各方之间的沟通合作,推进项目顺利进行。会议明确了项目的发行方案,明确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由的近律师事务所(香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香港)、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组成的中介机构,惠誉(评级机构)各自的工作内容,确保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据了解,此次高新集团境外美元债券项目所选的近律师事务所(香港)等四家律师事务所团队,均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对境外债券发行工作经验丰富。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新区(新市区)金融办负责人吕玉炜与债券承销商天晟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松海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新区(新市区)金融办负责人吕玉炜首先代表发行人向远道而来的合作伙伴表示欢迎。在介绍了公司发展的基本情况后,明确了发行人重点工作安排,并着重阐述了本次债券发行对于公司的意义。她说,目前境外债券品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趋于成熟,但在新疆还是比较新的债券品种,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16年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明确提出和重申了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位。乌鲁木齐高新区是于1992年8月成立的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也是新疆第一家国家级高新区。高新集团公司是高新区(新市区)最重要的国有城市建设运营管理平台和投资控股集团。本次债券成功发行,将可开辟资金来源“双行道”,连接海外市场,有效践行“一带一路”倡议,让企业走出去,把资金引进来,奠定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持续融资的基础,有利于公司打开全新的境外债券融资渠道,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为区域持续发展及资本运营筹措资金,打造可靠的资金管理链条。公司按照中长期结合、境内和境外结合、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结合的原则,有效增加融资授信、优化债务结构,分担融资风险,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吕玉炜表示,作为全疆首支国企境外债券,本次债券的发行可提升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的国际知名度,吸引海外投资,带来更多项目落户高新区(新市区),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对高新区(新市区)的投资、旅游等其他产业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债券承销商天晟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松海,中介机构各律师事务所代表也在现场发言,惠誉(评级机构)通过电话发言表态。各合作方均表示对项目充满信心,将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发挥优势,精诚合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圆满完成好发行任务。

随后,吕玉炜与杜松海代表发行人与债券承销商举行了简短而郑重的签约仪式。

此次债券项目相关单位的十余名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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