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葛红琴)5月31日,笔者从十二师人社局了解到,十二师劳动争议仲裁委今年坚持“调解为主”的思路,强化组织建设、源头治理、部门协作、调裁结合“四项”措施,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化解纠纷作用,积极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组织建设,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实现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目前,我师在团场、集团公司成立了46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专兼职调解员252人。同时,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培训与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处理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为妥善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纠纷,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实际工作中,关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好劳动关系突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尤其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中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维护好分流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部门今年组织各种专项执法检查3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8家,涉及劳动者4200余人,其中专项整治处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陈案4件,涉及劳动者15人,涉及金额82万元;受理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投诉案件21件,涉及人数180余人,涉及金额460万元,目前,已基本协调处理解决。
推进部门间协作,构建仲裁调解长效机制。继续有力推进仲裁调解部门与司法、信访、工会相关部门信访办案联动创新机制,形成有效协调联动,破解历史遗留、集体上访、不良上访难题。同时,把信访与调解作为重点,建立仲裁调解部门与多部门联合接访、联动下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等长效机制,发挥好仲裁调解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初期和萌芽状态的积极作用。
坚持调裁结合,实现矛盾最小化。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简便快捷、高效灵活、柔性化解的优势,着力完善立案调解制度,坚持“介入迅速、化解积极”原则,有效组织案外调解、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工作始终。在接访工作上做文章,掌握案情精准全面,充分做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思想工作,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服当事双方,通过调解,尽量降低纠纷双方的争议,实现能调不裁,调裁结合,努力实现双方矛盾最小化。
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8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案件已结案16件,其中,裁决1件,调解11件,撤诉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