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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 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有效维护各族人民文化权利

时间:2017-06-06

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周丽

文化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新疆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广泛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着力保护文化遗产,有效维护了公民文化权利,有力推动了新疆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让人民更加广泛地享受文化成果,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关键。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仅有1个图书馆。1978年,建成1个博物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日益繁荣。近年来,新疆大幅增加文化事业投入,坚持向农牧区和边远地区倾斜文化资源,使农家书屋、文化站点、电影放映队、文艺演出队等不同文化宣传形式吸引了天山南北各族群众驻足欢笑,尽情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

现阶段,新疆107个公共图书馆、90个博物馆、53个美术馆、119个文化馆和1170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实现农家书屋工程全疆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流动舞台车全疆所有县市全覆盖,流动图书车南疆所有县市全覆盖;农村广播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显著提升。新疆基本建成自治区、市(地、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获得尊重和保障。宪法规定,国家在依法保障推行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现阶段,民族语言文字在新疆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政府机关在执行公务、各类机构在招聘及安排晋级考试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自治区中小学教育共使用7种语言教学。同时,新疆积极倡导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在中小学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倡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增进各民族间的了解和沟通。

新疆本地出版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6种语言文字;公开发行的报纸中,近一半为少数民族文字报纸;公开发行的期刊中,超过一半为少数民族文字期刊。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4种文字出版的新疆日报是中国使用文种最多的省级党委机关报。察布查尔报是世界仅有的锡伯文报纸。

现阶段,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以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播放的15套广播节目,新疆电视台以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4种语言播放的12套电视节目,快速、生动地向城镇、农牧区各族群众传递党的声音,极大丰富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新疆特殊的区情、社情决定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对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正确阐述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确阐述新疆灿烂的古代文明是生活在这里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这一史实,对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发挥着正本清源的重要作用。

悠久的历史造就了新疆光彩夺目的民族传统文化,留存了众多令人目不暇接、不胜枚举的珍贵文物古迹。1952年,新疆省政府发布《关于保护文物古迹的通令》,重点保护库车、拜城县千佛洞遗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维修保护苏巴什佛寺、喀什阿巴霍加麻扎等文物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和新疆投入资金修缮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吐鲁番苏公塔、和静王爷府等一大批文物古迹,抢救性保护修复了3000余件珍贵文物。2014年,“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北庭故城遗址、克孜尔尕哈烽燧、克孜尔石窟和苏巴什佛寺遗址成为新疆首批世界文化遗产。截至2016年,新疆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即伊宁市、喀什市、吐鲁番市、特克斯县、库车县;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58处;182家国有单位收藏保管可移动文物61.6万余件。

在中华文化宝库中,新疆丰厚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熠熠生辉。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保护、传承和弘扬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二木卡姆被誉为维吾尔族“音乐之母”。新中国成立前,其已濒临失传。20世纪50至60年代,经国家和新疆努力,十二木卡姆由漫漫历史长河中的口头传承转变为文本传承。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这是中国首个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省级地方单项立法。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建设维吾尔木卡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向木卡姆艺术传承人发放生活补贴、开办木卡姆艺术培训班、选送木卡姆人才到新疆艺术学院深造等方式,全力保护、传承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现阶段,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维吾尔族麦西热甫分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疆各民族均有代表性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名录。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涵盖了手工技艺、民间美术、戏剧、民俗等多种门类,其鲜明的民族、区域特征及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颇具市场潜力。近年来,新疆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深闺”,走入市场,逐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水平,逐步实现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2017年5月,在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新疆国画院推出的文化创业项目“桑皮纸上的中国画”颇受关注。现阶段,哈密市维吾尔族传统刺绣产业红红火火,全市从事手工刺绣的绣娘超过4000人,通过刺绣每人每月增收1500元至4000元,使当地维吾尔族妇女找到了新的致富门路。阿克陶县巴仁乡萨依巴格村的阿吉·艾买提是土陶技艺第七代传人、新疆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各级政府支持下,他创新、制作的土陶碗、土陶碟、水壶、托盘等工艺品,已远销日本、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

《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客观地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新疆各族人民享有的文化权利,这不仅有利于新疆各民族文化走向世界,更有利于增强世界对新疆各民族文化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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