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 (文/记者石丰森通讯员谢胜英图/警方提供)觉得父母偏爱弟弟妹妹,不关心自己,弟弟妹妹犯的错误也加到自己身上,两年多时间内,玉玉离家出走50余次。
玉玉在向民警介绍离家出走期间住的地方
6月15日,记者从伊宁市公安局艾兰木巴格派出所获悉,6月13日刚刚被父母领回家的玉玉,14日再次离家。
民警回忆,6月12日21时,他们巡逻时,接到群众反映,在西大桥天山街一楼房顶上发现了一个小女孩,觉得可能是小偷,便前往查看。“我们查看发现,女孩是此前离家出走过的女孩玉玉(化名),便将其带回派出所,并通知了父母。”
“孩子父母到派出所时,无论怎么说玉玉也不肯跟父母回家。”民警说,刚开始玉玉父母在,玉玉还不说话,他们便支开了孩子的父母,询问原因。他说,玉玉称不回家跟父母偏爱弟弟妹妹,不关心自己有关,也有父母打自己有关。
据了解,玉玉今年11岁,祖籍四川,家中共兄妹四人,其排行老三。8岁之前,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玉玉一直由老家的奶奶照看,奶奶去世后,在伊宁市务工的父母将孩子接到了身边。
玉玉说,和父母生活后,与父母沟通较少,父母有时也打自己,有时弟弟犯了错,也怪罪到自己头上。“我觉得父母根本不关心我,对弟弟比较偏心。”
提及玉玉,玉玉的母亲吴丽(化名)也是满腹委屈,她说,玉玉出现离家问题后,他们软硬兼施,想尽了各种办法,但效果并不明显。“我们白天早早就出去打工了,晚上22时、23时才回家,有时还要找孩子。”
据了解,从2014年底开始,玉玉开始离家出走。
“孩子离家出走主要是晚上不回家。”吴丽介绍说,每次离家,短则2~3天,长则20余天。她说,玉玉现在读五年级,有时也旷课。
吴丽介绍,两年多的时间内,女儿已离家出走50余次,其中,2016年最频繁,达27次。“女儿离家出走主要在3月~10月天气暖和的时候,天气冷了则不会出现离家出走的情况。”
玉玉说,离家期间,晚上主要在废弃的房子、桥下休息,为填饱肚子,会到垃圾桶中捡些吃的,有时也会偷别人的东西或钱买吃的。
民警说,他们一直给玉玉做工作做到13日凌晨1时许,玉玉才同意回家,没想到刚回家待了1天,14日,玉玉又离家出走了。“今年玉玉第一次离家出走是3月份,今年我们派出所已帮忙寻找四次。”
6月15日16时30分,离家出走的玉玉已被民警找到。
民警说,到派出所时,玉玉不愿下车,是被他们抱下车的。“当他们要通知玉玉父母时,玉玉不愿意回家,显得情绪特别激动。
艾兰木巴格派出所民警说,他们对玉玉的事件非常关心,也经常到家中进行劝导沟通。“我们觉得只有多沟通才能解决玉玉离家出走的问题,这也不是一两天能解决的,玉玉也需要一个适应,解决玉玉离家出走的问题需要父母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