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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人在昆明设“黑售票点” 高价兜售“假汽车票”

时间:2017-08-04

记者 柏立诚

云南网讯  包某、吴某和申某等在王家桥附近租了间小铺面当客运站“售票点”,靠忽悠、殴打和威胁等方式,高价兜售“假车票”,票价至少为正规渠道购买的两倍。这些所谓车票其实是张名片大小的纸片,上面是手写的目的地名称,乘客拿到票后,再由这伙人联系长途车司机,送上车……最终,这伙人被警方一锅端掉。近日,五华区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主犯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包某、申某另案处理。

私设“售票点”票价成倍涨

2014年9月,包某、吴某和申某合伙在昆明王家桥附近一条巷子里,租了间小铺面,搞起“黑售票点”业务。

跑过黑车的申某由于熟悉开“黑售票点”流程,并与长途车司机很熟悉,主要担负着揽客重任。申某等的主要揽客对象是东部客运站的乘客,把人骗上车后,拉到所谓“售票大厅”买票。他们会根据乘客的目的地开价,一般票价是正规渠道购买票价的两倍,乘客看起来越老实巴交,票价定得就越高。乘客字某一行,便曾花了2950元买下6张昆明到永德的车票,每张票相当于490余元,而车票原价为218元/张。

有乘客发现上当不愿就范时,他们便露出狰狞的面目,采取殴打和威胁等方式强迫购买。这伙人卖的车票是张名片大的纸片,上面是由他们歪歪扭扭写上去的地名,也就是乘客去的目的地。乘客买好票后,由申某联系长途车司机,然后将乘客送到长途车上。有些乘客不愿意上车,他们依然是采取殴打和威胁等方式强制将其塞上车……

主犯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刑9个月

包某等人如何分赃?通常情况下,票价由申某拉客途中确定,包某、吴某接到报价通知后,按该金额强制售票。

申某收入与乘客的目的地挂钩,比如乘客去德宏,包某就返150元给他;去大理,就返100元。剩下的钱再由包某与其他人分。

2015年9月,公安机关捣毁了这个“黑售票点”,将吴某抓获,包某、申某(另案处理),吴某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伙同他人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接受买票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以吴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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