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寿华 通讯员 妮玉才
云南网讯 日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召开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试行)论证会,拟于8月底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中药饮品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怒江州公立医院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为原则,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后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高于80%,地方财政补助不低于10%,医院强化内部管理、节约成本自行消化10%三个渠道进行弥补。
此次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范围为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调整方案中,同步调高价格的项目包括诊查费、床位费、会诊费、护理费、一般检查治疗费、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调低价格的项目包括检验类和医技诊疗类。